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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2 09: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所、中心):

为展示全省中小学科研成果,形成群众性教育科研热潮,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江苏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在职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可以独立或合作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论文选题

主要聚焦于学生核心素质发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课堂教学变革、课程资源开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德育活动、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发展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参评要求

1.申报。今年由各市教科院(所、中心)评审推荐参评论文。推荐篇数为各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0.3%(篇数详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020本次论文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2.体裁。参评论文的形式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研究等,但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论文要注重研究,切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省。往年已参加师陶杯评选并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3.格式。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及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每页编号。注释和参考文献要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五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论文篇幅在5000字左右。

四、组织申报

请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做好本地论文评审推荐申报工作。参评论文由各市统一报送至基教所邮箱:344542014@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0 20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教科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2.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由评委员会评定,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

3. 获奖结果将在省教科院网站上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网站(jssjjs.jsies.cn)查询。论文参赛联系人:王彦明;电话:025-83758292;朱亮,02583758291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室

                                2016715

附件:参赛大市名额分配表:

 

大市

教师数量(人)

参加名额(篇)

南京市

47144

141

无锡市

41022

123

徐州市

74463

223

常州市

29503

88

苏州市

57863

173

南通市

47177

141

连云港市

41490

124

淮安市

40046

120

盐城市

54936

165

扬州市

33973

102

镇江市

20895

60

泰州市

35381

105

宿迁市

40824

120

总计

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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