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视窗>教务处>工作动态> 详细内容

启秀中学2021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推荐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7 17:42:12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通市启秀中学2021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推荐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教发〔2021〕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通教发〔2021〕9号)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将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江苏省南通中学491名、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511名、南通大学附属中学560名、南通市天星湖中学560名招生计划,以“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实行实名推荐。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推荐生推荐工作。经学校研究,制定启秀中学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推荐方案。

一、推荐工作委员会

1.领导组 

主任:杨志冲    

成员:祁金莉、马建华、薛继民、朱斌

2.监察组

朱斌(纪委书记)

彭文明(校党委委员)

凌永成(校党委委员)

管包源(虹桥派出所警官)

3.核分组

组长:马建华

成员:周雅南、刘鹏、陆建勋、顾荣华、谢晓华、肖振家

4.评审组

组长:祁金莉

成员:顾荣华、翟磊、陶春如

5. 联络员、送考教师

组长:顾荣华

成员:翟磊、陶春如

二、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我校推荐生数应为287名,其中江苏省南通中学66名,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69名,南通大学附属中学76名,南通市天星湖中学76名。校长将按不超过各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数的1.2倍(通中79名,一中82名,通大附中91名,天星湖中学91名)推荐“推荐生”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基础性评价(必备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要求:被推荐学生的综合素质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两项达A级,其余两项不低于B级。

(2)学业测试科目成绩要求: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成绩分别达B级以上(含B级)。

(3)属推荐学校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2.学业成绩综合评价

被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以我校初中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的学业测试结果为依据,其中初一占10%,初二占10%,初三占80%。初一和初二以各学年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初三以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暨第一次模拟考试成绩(英语成绩不含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其中,若初一学年度内期末考试缺考一次,则以另一次期末成绩的9.5折计入总分,若学年度内期末考试缺考两次,则该学年度以零分计入总成绩,初二学年度内成绩同此办法计算。三年成绩按比例相加后,在符合必备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下达指标数1:1.3的比例产生入围学生名单373名(不含创新班已录取人数)。如出现同分的学生,根据初三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即以一模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若初三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即一模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中考录取办法取舍。已与南通中学、南通一中签订2021年创新实验班预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再参加所属学校的“推荐生”推荐。5月17日(周一)上午完成核分,相关材料交班主任确认。

3.师生民主测评和学生个人填报热点高中志愿

5月18日(周二)上午7:30及8:30按班级分批在以上两大项中符合条件入围的学生在致远楼六楼报告厅集中,填写《“推荐生”志愿表》,“入围”学生选择填报一所学校(通中、一中、通大附中、天星湖中学推荐),根据志愿表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名单。

5月18日(周二)中午由班主任牵头组织各班任课教师和学生参与对本班“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由班主任汇总后交学校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师生测评满意度低于50%为不合格)。

4.推荐工作委员会审核

5月18日(周二)下午2:30,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核。

5.张榜公示

5月18日(周二)将“推荐生”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推荐生”推荐表》发给候选人带回家填写。

5月19日(周三)收齐推荐表。

6.校长实名推荐

5月19日(周三),将“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送交各热点普通高中。

四、“推荐生”录取办法及注意事项

1.录取办法

(1)我校推荐“推荐生”候选人。

(2)5月19日(周三)前按不超过各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数的1.2倍,在5月19日(周三)前分别向南通中学、南通第一中学、通大附中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实名推荐经排序的“推荐生”候选人,并提前予以公示。

(3)相关招生学校制定好“推荐生”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具体程序,并于5月19日(周三)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经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关招生学校审核各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考核方案,于5月22日完成对“推荐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工作。

(4)相关招生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将“推荐生”候选人进行排序,然后按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60%权重,热点普通高中考核序列占40%权重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最终以合成排序结果并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若初中学校推荐到某热点普通高中人数未达到计划数,招生学校则应将实际推荐人选全部纳入“推荐生”名单。若初中学校推荐到某热点普通高中人数达到计划数而未达到计划数的1.2倍,招生学校应按照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5月24日前招生学校完成“推荐生”名单公示。

(5)所有“推荐生”名单均由相关招生学校在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表》由相应招生学校留存。

2.注意事项

(1)“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推荐表》时,应同时填写诚信承诺书,承诺将对应的热点普通高中填报在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2)“推荐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应将被推荐学校填报在普通高中对应小批次A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推荐生”在中考总分上加20分参与被推荐学校的投档与录取,如遇总分相同,需符合同分比较规则。

(3)未被录取的“推荐生”按所报的普通高中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南通市启秀中学

          2021年5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