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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秀中学驾驶员责职及车辆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启秀中学驾驶员责职及车辆管理办法

                      20109月)

一、驾驶员职责要求

1.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交通安全法规、业务知识。

2.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出勤,无出车任务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确保安全。驾驶员要有行车记录,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和搭乘校内人员上下班(领导专车除外),凭派车单和出车记录报销费用。

   4驾驶员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工作表现优秀或交通安全优良者进行奖励。

5.爱护车辆,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和保养,保管好随车工具,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二、车辆管理制度

1. 学校现有车辆以保证学校公务用车为主,学校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用车,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用车辆。

2. 了便于科学合理地安排车辆,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学校公务用车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和严格审批制度。主要用于校领导外出、到较远单位办事、办事单位在三个以上或有物资运送。

3.各部门市内用车须提前半天提出用车计划,长途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用车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协调派车。

4.车辆维修、设备更换或增添需事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决定。维修车辆前,要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审批后到指定修车点修车。

5. 车辆必须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在非指定加油站加油必须经过允许。

6.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特殊情况下违章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个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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